古城黄提示您:看后求收藏(80文学网www.80wenxue.com),接着再看更方便。

约翰逊早已经泪眼朦胧,颤声说道:“这世界上本来就没有公平可言,从来都是!你要知道,我一直以来都对你敬重有加,你是我的哥哥,永远都是!”

吉姆微微的笑了:“还记得小时候,母亲带着我去你家里讨要生活费,所有人都对我们母子俩深恶痛绝,只有你,跑过来拉着我,哥哥两个字在我看来是这世界上最难能可贵的东西。”

我们站在旁边真是不知说什么好,这生离死别总是令人感觉心痛。两个三十多岁的人就像是五六岁的孩童一般,哭得像个泪人。

“哥!父亲其实很想你,只是从祖辈传下来的东西改变了一切,他真的很痛心,时常喝醉了酒就叨咕你,对自己所做的一切深感痛心。”

吉姆笑的很开心,说道:“我知道,这些东西我都知道!可是太迟了!我小的时候吃尽了苦头,那时候他却没有给我一点温暖,所以我恨他,一直都是!别说了!”吉姆的眼神开始迷离,似乎散光严重了许多。

他顿了顿又说道:“省点力气我跟你们说点别的!”说着伸手指了指旁边的陷阱深坑,又说道:“我有个东西掉到底下去了!那是开启地宫的钥匙!”

他说着话突然就是一阵剧烈的咳嗽,伸手捂住胸口表情非常痛苦。

脸上的肌肉扭曲的成了疙瘩,他努力地咬着牙,看着我,狠力的说道:“程刚!我差点做了错事!我是混蛋!”

他所指的事情自然就是把我从古堡上推了下去,我只好强加安慰:“过去的就过去了!再说我好好地活着呢!你一定要坚持住,我还得跟你单挑!”

吉姆呵呵笑了起来,笑着笑着忽然脸色大变,粗声说道:“告诉父亲!我一直都很想他!还有,我的母亲临死的时候都挂念他!好兄弟!”吉姆说着话伸手拍了拍约翰逊。忽然间猛力把我们一推,闪身向深坑倒过去。

等我们回过神来想要抓住他,却是来不及了,慌忙爬到深坑陷阱的边沿往下看,吉姆仰面朝上,早已经全身被倒毛刺扎成了刺猬。

他的一只手紧紧的捂着肚子,整只手成鹰爪形状死死的掐着一个东西。

我们仔细一看,在他的手里抓着的竟然是一只火红色的鸟头,而那只鸟的身子却还在吉姆的肚子里面。鸟的脖子被一根倒毛刺穿透,已经死了。

约翰逊悲戚的说道:“吉姆他怕火烈鸟冲出来祸及大家,索性和火烈鸟同归于尽了。”

吉姆的另一只手向下耷拉着,在他手指的深坑底下,倒毛刺之间赫然躺着一个东西,那是一只人头像,有拳头大小,通体艳红。

虽然吉姆之前的话让我们听的懵懂,但是倒毛刺之间的那个人头雕像的重要程度绝对是不容置疑的。

“吉姆肯定是在哪个房间内发现了什么,而且寻到了这个东西,并且知道了它的用途。你们帮我一下,我下去把它拿上来。”约翰逊叹了口气,示意我们扯住绳索,而他则是小心翼翼的摸到了下面。

无数倒毛刺十分密集,一个人绝对是无法进入倒毛刺之间的缝隙的。约翰逊用绳索的绳扣试了半天,终于把那人头雕像给捞了上来。

这只拳头大小的人头像相当精美,只不过形象实在是让人看不懂。一个大鼻子的外国佬,脑袋上竟然顶着一只蜗牛,看起来既滑稽又好笑。

约翰逊把人头雕塑收起来,转而对我们说道:“眼下才刚刚开始,我有心把吉姆带出去也是无能为力,咱们就让他在这里吧!或许几年之后会有人寻到这里来,而吉姆则代表着曾经涉足这座黄金古城的证据。”

约翰逊一边说一边叹息,如今把吉姆重新拉上来不是不可能,问题是现在拉上来也没有什么用了。他浑身上下都被倒毛刺扎透,血窟窿无以计数。我实在是不敢想象他的正面成了什么样子,或许约翰逊也是想到了这些才下定决心不再弄他上来。

深坑不过五米多宽,是在通道的正中央,而在石坑的两侧则分别有一条小道,我们顺着左侧的小道走了过去。

挨近大门站定,这扇门闭的很紧,高有八米左右,独扇门看起来更加浑厚。从外面我们根本就看不出来它有多厚,但是凭着经验判断,至少也得有个半米。

大门的一侧有个拳头大小的孔洞,我们寻思了一下就明白了吉姆的话。约翰逊伸手拖住那只雕刻人头像,这很明显的事情,这只人头像就是开启这扇门的钥匙。

约翰逊站在大门前鼓捣了半天终于搞清楚了是把人头像的哪一侧探进去,把人头像的脖颈处伸进去,露在外面的正好就是顶在头像顶部的蜗牛。不得不说这把钥匙的设计精妙,高耸的鼻子似乎是它最重要的一个环节,而外国佬的厚嘴唇也是插槽里的一个点睛之处。

“娘的!手柄搞成蜗牛形状,真他娘的想的出来!”布里达满心欢喜,可是贱皮子嘴还是忍不住骂了一声。

约翰逊轻轻地右旋了一下蜗牛手柄,只听到“吭吭”两声响动,原本在约翰逊手里的把手忽的一下直接钻进了门洞里面,看约翰逊紧张的抽手的样子就知道那股吸力有多大了。

我们本能的后退了几步,随着几声怪响,前面的大金门开始活动,剧烈的晃动引得我们脚下的地面都有轻微的震动,我咬了咬牙,这表明我们脚下是实地,否则的话必然得坍塌了。

大金门慢慢地向右侧墙壁内推进,十几分钟后终于看到了左侧出现了一道缝隙。缝隙越拉越大,直到金门全部退进墙壁里面之后,我们这才看清楚前面的形式。

一个并不大的密室,中间有一堆沙丘,沙丘倒是奇大,高度可达七八米,而占地面积也足以达到三十个立方米左右,几乎占据了密室的二分之一。

沙丘表面散发出刺眼的光芒,无数粒花生米大小的金色石子堆砌成小山一般的丘包。

顺哥往通道内丢进去一个闪光弹,密室内本就明如白昼,顺哥并不是要用闪光弹照明,而是想试探一下通道内是否有机关。

想不到闪光弹往里滚了几下就真的试探出东西来了,只见从密室的一个角落里猛地蹿出来两只火红色的东西,它们均有三米多长的身架,其中一只血盆大口张开,直接把闪光弹吞了进去。

约翰逊惊呼道:“地烈鸟!”

之前从吉姆的肚子里钻出来一只地烈鸟,那东西的身长不过三十公分,原以为地裂鸟也就那么大,想不到眼前的这两个东西才是真正的地烈鸟。如此说来从吉姆的肚子里冒出来的那一个只不过是地烈鸟的幼鸟罢了!

约翰逊的呼声刚过,就听到“砰”的一声巨响,那只闪光弹在刚才把它吞进肚子里的地烈鸟腹中爆炸,巨大的爆破威力十足,地烈鸟在离地半米高处炸的粉碎,激起一片金沙四溅。

与它相近的另一只地烈鸟受到惊吓,爆炸的响声刚过就迅速展开翅膀急速的飞远了,也正因为跑的快才没有受到较重的伤害,不过看它满身是血的样子似乎也有点伤。

玄幻奇幻推荐阅读 More+
剑指心

剑指心

观心止雨
一位少年,一个完全不属于他的世界。原本以为自己可以安安稳稳的度过自己的异界人生的少年,却阴差阳错的走进了那个世界。原本少年认为这是主角光环爆发的前兆,然而自己的命运却仍旧同样平常,甚至更加的悲催。一位凡人少年的武修故事再次展开。书纯属按照个人喜好来写,所以本书没有种马,没有龙傲天,没有黄段子(大概),不是爽文,如果不喜欢可以不要翻阅,如果看了之后又任何的意见请在评论区留言。
玄幻 连载 28万字
剑侠风云志

剑侠风云志

按时发疯
重生一世。这是一个练剑小子的故事。好在,他没有金手指!也没多大造化继承什么神功衣钵!他有的是一抹腼腆的笑容,一颗平常心,还有一壶酒。真正的强者,永远是内心的强大。认得清自己,也看得清他人。还有持之以恒的坚持。正所谓:强者如斯夫,不舍昼夜!且看剑侠风云志为你娓娓道来。本作主角,身体吸收灵气返老还童,重生一世,在异世界快意恩仇。生性贱萌,最爱吐槽!PS:本书又名《狗都不如我苟》本书无金手指!本书无系统
玄幻 连载 469万字
剑兮三千

剑兮三千

曰兮悦夕
青冥峡之战后,少年北上除魔。剑气纵横三万里,一剑霜寒十九州。这是一个剑的故事。
玄幻 连载 4万字
至尊曲一

至尊曲一

王昭之
国之玄门,易在天;无为归真,云禅心;行道人,道行无疆往来荣辱争天功,泪洗美人,血战英雄;龙麟少主,开一扇门庭,演一段真空。管哪天高情无容?心有蓬莱,岿然不动。“玄之又玄,众妙之门。”龙麟人王昭之开建匡正之门,能致虚极,亦能守静笃。从此,与少年英雄们引起了新时代的大变革。(《至尊曲》
玄幻 连载 186万字
雪谷寒

雪谷寒

鴌鴌珠玑
天飘雪!大地寒!我的要求不高,只想好好活下去,每天睡到自然醒,每顿有酒有肉!仅此而已。
玄幻 连载 61万字